明星站臺“胖都來”背后:百元起錄視頻20萬可請頂流,美國前州長也接單
2025-05-08 08:18:00 來源: 藍鯨新聞
藍鯨新聞5月7日訊(記者 陸鵬鵬)胖東來最近有點“煩”,前有網絡“黑嘴”惡意中傷,后有山寨商場蹭其流量,更為吊詭的是,這家與胖東來毫無關聯的商場,能集結一批明星為其站臺。而這些看似“私人情誼”的站臺背后,實則是一樁明碼標價的生意。

“胖都來”撞名“胖東來”
請明星站臺后又緊急撤回
5月1日,浙江嘉興海寧市一家名為“胖都來”的大賣場高調開業,因名稱與河南知名商超品牌“胖東來”高度相似,引發了極大的爭議。
天眼查顯示,浙江胖都來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今年2月,注冊資本1000萬,浙江藝淘服飾有限公司、浙江盈都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分別持股80%、20%,都建明擔任法定代表人。
從工商信息來看,“胖都來”與胖東來無任何關聯。

對于名稱引發的爭議,“胖都來”官方回應稱,“胖”寓意豐盈、富足、美好,這一理念貫穿于公司的經營中,確保商品琳瑯滿目、價格實惠、服務貼心;“都”字取自集團董事長的姓氏。
5月2日,胖東來方面回應稱,已經取證并向對方郵寄律師函。此外,當地監管部門也介入調查。
值得注意的是,開業當天,“胖都來”還發布了明星祝賀開業的視頻,賣場外墻還懸掛著十多條明星祝賀條幅,這些明星包括趙亮、丁勇岱、葉璇、遲志強、侯長榮、楊震、薛川史等。

但隨著事件的持續發酵,“胖都來”在微信公眾號、視頻號上刪除了相關視頻。曾在《康熙微服私訪記》中飾演“三德子”的演員趙亮也發布致歉聲明稱,“這段視頻沒有任何商業合作或代言行為,更沒有收一分錢。但因考慮不周,引發了部分網友的質疑和誤會,這并非我的本意,深表歉意。”
今日,記者查詢發現,部分為“胖都來”站臺的明星,評論區已限制評論。

“批量生產”的明星祝福:
從百元到20萬元,前美國州長也能請到
藍鯨記者從多家中介經紀公司了解到,如今明星錄制祝福視頻已是一門成熟的生意。
記者在平臺提供的報價單中發現,目前市場上可提供祝福視頻服務的名人資源極為豐富,涵蓋國內一二三四線明星超百位,從當紅流量明星到資深老戲骨應有盡有。

根據咖位不同,錄制一條10-20秒的祝福視頻價格從幾百元到數十萬元不等。例如,一些知名度低的明星報價最低800元,有代表作有一定知名度的普遍在千元左右,其中包括飾演過《小兵張嘎》中嘎子的謝孟偉、飾演過《水滸傳》李逵的趙曉瑞、飾演過《家有兒女》中夏雨的尤浩然等。
一些知名度較高的報價普遍在萬元以上,其中張鐵林6.5萬、范冰冰8~10萬、柳巖13萬、黃圣依18萬,沈騰20萬。
流程方面,品牌方需要選定具體的合作明星,審核完文案后與中介經紀公司簽訂協議,付完款后明星最后提供錄制視頻。整個流程在幾天內就能完成,快的話當天就能出視頻。

經紀公司透露:“出于名聲和品牌風險等問題,像沈騰這種明星基本不會為品牌方錄視頻,即便要錄也只會錄一句生日快樂、新婚快樂這類的祝福語。”
值得注意的是,除演藝明星外,這份名單還延伸至國際領域。包括國內外體育明星、知名主持人,部分中介甚至能提供墨西哥前總統、蘋果聯合創始人、白宮前新聞發言人、美國前州長、諾貝爾獎獲得者等國際名人,單人報價1.88萬元,錄制視頻為純英文祝福。
律師:“胖都來”涉嫌不正當競爭
明星錄視頻應盡到審慎義務
記者了解到,明星祝福視頻的買方主要有兩類,一類是中小企業,另一類是個人,應用場景如婚禮、生日等。對于買方來說,這類視頻的核心價值在于“鍍金”,即利用明星的公信力為品牌或活動背書。
以“胖都來”為例,盡管其名稱涉嫌“碰瓷”胖東來,但十余位明星的集體站臺,為其開業營造出“正規可靠”的假象。另一方面,明星們或許并未預料到會卷入山寨品牌的輿論漩渦,但事實上,此類拿錢辦事的合作也暗藏一定的風險。
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王瓊律師對藍鯨記者表示,根據現有信息和相關法律知識,“胖都來”在名稱、標志設計等方面與河南知名商超品牌“胖東來”高度相似,可能涉及商標侵權、不正當競爭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十三條、第五十七條的規定,注冊商標享有專有權,他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/服務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志。目前,“胖東來”商標具有一定知名度,“胖都來”在名稱和標志設計上的高度相似可能構成商標侵權。另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第六條的規定,經營者不得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、包裝、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,誤導公眾。“胖東來”在當地乃至全國范圍內具有較高知名度,而“胖都來”通過刻意模仿的方式試圖獲取商業利益,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。關于明星錄制視頻的問題,王瓊律師認為,演員趙亮發布聲明稱,其錄制視頻并非出于商業合作或代言行為,也未收取費用。如果此聲明屬實,則很難認定其存在直接侵權行為。但如果明星明知企業存在侵權行為卻仍為其站臺,可能面臨一定的聲譽風險甚至間接法律責任。另外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及《廣告法》的相關規定,作為公眾人物,明星在參與商業活動時應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,避免因疏忽大意引發爭議。如果明星未核實企業的背景信息及其行為合法性,可能被認為未盡到審慎義務。若明星錄制的祝福視頻被用于誤導消費者(如暗示兩者有關聯),則可能構成虛假宣傳行為。根據《廣告法》規定,明星作為廣告代言人需對虛假廣告承擔連帶責任。
藍鯨記者了解到,不同中介經紀公司的渠道不同,有的是與明星經紀人對接,有的是與明星本人對接。值得注意的是,隨著錄制視頻風險的增加,部分明星已經開始警惕此類合作。尤其是一線明星團隊對祝福視頻的審核日趨嚴格。但更多中小藝人仍將此類合作視為“快錢”渠道。
明星祝福視頻產業的背后,明星的影響力正在被拆解為可批量出售的“商品”。當祝福變成一門不看對象、只談價格的生意時,公眾對明星的信任也會隨之貶值。
責任編輯:陳霞